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初试、面试工作于2020年7月31日已经结束,现将考生综合成绩及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考试成绩
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详见附件,考生需仔细姓名、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如不相符,请于2020年8月7日18:00前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逾期视为认可。
二、考察和体检
(一)入围体检人员于2020年8月10日将向保亭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近三年来的表现情况(加盖公章);
3.已结婚的需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4.考生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在保亭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98-83663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