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保亭6月11日讯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一个月以来,保亭县法院登记立案案件数明显提高。
10日上午10点,记者在县法院立案大厅看到,陆续有立案登记诉求的群众来到立案大厅进行咨询和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在三亚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刘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记者注意到,刘先生从进入立案大厅到办理好相关的立案登记手续,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今天立案感觉还不错,法官比较热情,立案也不像以前,需要再等几天了,当场就可立案而且当场缴费,非常省时间,这对咱们律师来说确实是一大助力。”
据了解,人民法院立案登记改革中,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这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了更大的保障,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目的是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
立案登记制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县法院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立案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为有立案登记诉求的群众提供了方便快键的服务。县法院法官助理张闻英介绍,5月1日添加到日历保亭法院开展立案登记工作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6%,人民群众诉讼更加快捷便利。而少数没有当场登记立案的原因,主要是当事人提供的诉讼和起诉材料不合格,法院在接待处理时,相应都进行了一次性书面告知。
据统计,截止6月9日,县法院共登记立案88件,与同期的61件相比,增长了45%;其中,行政案件同比增幅最大,同比增长7倍,申请执行案件、民事案件也分别同比增长82%和16%,刑事自诉案件同比持平。
据县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立案登记改革制度的施行敞开了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的大门,实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缓解了群众“立案难”问题。下一步县法院将继续加强立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以更好的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孟瑶 卓子富)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孟瑶 卓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