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吉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男子林某怀疑同村的王某非礼其妻子,讨要说法时遭王某的妻子陈某谩骂,一怒之下出手伤人,造成陈某轻伤二级,保亭县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据了解,林某因怀疑同村的王某曾经非礼其妻子,便带着妻子到王某家质问王某,双方发生争吵,王某的妻子陈某听到争吵后谩骂林某。林某因讨要说法无果还遭人谩骂,一怒之下打了陈某一巴掌。陈某被打后摔倒致左手骨折。经鉴定,陈某伤势达到轻伤二级。
事后,林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不已,主动到派出所投案并赔偿陈某的医疗费等费用共计8000元,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
鉴于林某主动投案,确有悔罪表现,无再违法犯罪危险,保亭县检察院对林某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对被告人林某判处拘役,在3个月至4个月的幅度内量刑,适用缓刑。最终该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