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日趋繁重,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度增长,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近年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积极探索,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新常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开展工作,克服“案多人少”问题,整合资源,合理调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力以赴做好审判工作,有效实现“三高一优”即受案数量高、结案数量高、结案质量高和裁判文书质量优的目标。2014年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共收案504宗(含旧存3宗),结案495宗,结案率为98.2%。
充分发挥调解职能
践行“调判结合
调解优先”原则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判中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解决机制,将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等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大调解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多元化的纠纷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充分发挥多方调解的作用,为民化解纠纷,尽最大努力减少当事人诉累。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作为直接面向一线群众的前沿阵地,受理的大多数是婚姻家庭、宅基、土地等纠纷,尤其是近几年来,保亭的经济快速发展,涉及房地产、土地承包合同、征地补偿纠纷等案件纷至沓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结合案件特点,把握不同案件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4年,调解和经和解撤诉的案件314宗。如:在审理原告海南省国营某农场诉被告陈某、王某、黄某某三宗土地征用补偿纠纷三案中,分管院长、庭长亲自参与调解,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宣传法律,三案均调解结案。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亭县支行诉被告黄某等15宗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件涉及27名被告均住在偏僻的农村,送达和传唤实为不易,承办人和书记员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连续作战早出晚归中午不休息,走村串户查找当事人,仅五天时间便使9宗调解结案,为县农行追回长期积欠的本息227.5万元。案件的调解给法院工作最大限度增加了和谐因素,促进了民事审判工作稳定发展,促进了“和谐保亭”的建设。
践行司法为民
高质高效执法办案
贯彻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目标和价值追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让人民群众从法院工作中享受到公正、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以“零积案”为目标,着力为民化解矛盾,利用身处基层的优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便民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充分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等灵活的方式审理案件,拓宽了便民渠道、落实便民措施。2014年至今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审结的共有108宗,是全省基层法院之最。积极投入到“法律进机关、乡村、企业”活动,派出法官授课7场次。结合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配合上级法院关于小额诉讼程序的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民事审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严格执法办案,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公正司法提出的要求。
来源:法制时报 黄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