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什么意思?”“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法院是不是就不管了?被执行人就能逍遥法外了?”这些是执行法官经常会听到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产生的误解。为了回应案件当事人的关切,助推执源治理,保亭法院积极开展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回头看”专项行动。
【案情回顾】保亭某商行与被执行人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生于2022年,保亭法院判决钟某向保亭某商行支付拖欠的货款487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钟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保亭某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渠道调查被执行人钟某名下财产情况,发现无财产可供执行,在保亭某商行也无法提供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将钟某限消和纳入失信名单后,经保亭某商行同意,终本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1月4日,申请执行人保亭某商行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后,执行局干警迅速行动,经多方调查了解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执行钟某52256.11元,并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保亭某商行领款。至此,该起“终本”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终本”并非“一终了之”,执行工作永不言弃。下一步,保亭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对照目标任务,聚焦群众需求,加强执行力度,争分夺秒、实干笃行,加快财产处置速度,完善常态化“终本”案件管理,有力推动积案清理走深走实、见质见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