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9民初934号
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海南中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保亭常青雨林旅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9民初934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