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9民初173号
马明清:
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涛与被告马明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9029民初1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本案按王海涛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389.88元,由王海涛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