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9执异12号
三亚铭扬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铭:
本院受理异议人杨杰对被执行人三亚铭扬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郭铭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状、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琼9029执异12号
三亚铭扬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郭铭:
本院受理异议人杨杰对被执行人三亚铭扬实业有限公司、海南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郭铭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状、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