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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琼9029执异4号
  发布时间:2023-03-0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琼9029执异4

吴挺宁:

本院受理异议人(案外人)王子刚与原案申请人卓江燕、原案被执行人吴挺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通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


责任编辑:保亭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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