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9民初1499号
严强:本院受理原告符芳玉与被告严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2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人:王开武
原告:符芳玉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9民初1499号
严强:本院受理原告符芳玉与被告严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2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办人:王开武
原告:符芳玉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