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9民初1208.1211.1215.1218号
昌学金、穆成才、崔永香、曹春亮:
本院受理原告保亭创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昌学金、穆成才、崔永香、曹春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用其他方式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琼9029民初1208.1211.1215.121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因原告未缴纳诉讼费,裁定内容为:本案按原告保亭创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