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9民初879号
宁郁绪:
本院受理原告杨连芳、游立胜、游立明诉被告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亭供电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宁郁绪、保亭新星农场有限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