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琼9029执异21号
杨明创、马金丽、杨明广、吴春娇、杨明旺、陈连:
本院受理案外人王威与申请执行人刘教林,被执行人杨明创、马金丽、杨明广、吴春娇、杨明旺、陈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琼9029执异2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为:解除对被执行人杨明创名下捷豹牌汽车一辆(车牌号码:琼A001AF,车辆识别代号:V97306)的查封、扣押。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