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琼9029民初397号
王华权:
本院受理原告孙恭礼诉被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华维、王华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琼9029民初397号
王华权:
本院受理原告孙恭礼诉被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华维、王华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