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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琼9029民初397号
  发布时间:2020-05-1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18)琼9029397

王华权:

本院受理原告孙恭礼诉被告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华维、王华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住址不详无法直接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保亭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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