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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琼9029民初352号
  发布时间:2020-04-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琼9029352

范科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俊与被告范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保亭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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