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琼9029民初632号
王世毛:
本院受理原告黄珍珍与被告王世毛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原告无法提供准确地址,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琼9029民初6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准许原告黄珍珍与被告王世毛离婚;二、婚生男孩王同杰(2012年3月4日出生)归原告黄珍珍抚养,抚养费自负。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