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琼9029民初575号
谢君:
本院受理原告谢君诉被告苏金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更变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9029民初5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谢君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77.4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88.7元,由原告谢君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琼9029民初575号
谢君:
本院受理原告谢君诉被告苏金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更变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9029民初5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谢君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77.4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788.7元,由原告谢君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