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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琼9029民初452号
  发布时间:2017-04-1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海南保亭光彩慈行老年产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关海、彭述枝、刘铁军、肖超华、张家富、何从军、王海丹诉被告杨业富、海南保亭光彩慈行老年产业有限公司、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6)琼9029民初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保亭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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