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专、郭枝兰: 本院受理原告杜杰华、杜海冰、杜达南诉被告卢家专、郭枝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