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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清气正铸法魂
  发布时间:2009-10-28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保亭县人民法院2007年以来,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以“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积极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该院各项事业都取得显著成就。一是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发展。共审结、执结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857件,全院司法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不断提升;二是队伍建设不断进步。法院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职干警48人大专以上占89.58%,其中法律专业毕业占70.83%,大学本科学历占72.92%,该院成立一个党总支部下设五个党支部,在职党员34名,占在编干警总数的70.83%,其中院中层领导、业务骨干均是党员。初步形成了一支能够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职业化法官队伍;三是基层基础建设成效明显,审判法庭及办公用房从原来的670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3492平方米,审判办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物质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同时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化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四是积极稳妥实施案件流程管理、干部人事制度等多项改革,全院工作呈现新气象。

春华秋实,硕果累累。该院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各界群众的广泛好评,几年里,该院先后获得多项荣誉。

  核心提示:

  保亭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文化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四佳一珠”新保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抓队伍 树形象

  2007年伊始,新上任的院领导班子深深地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法院要发展,出路在哪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到:法院的形象来源于法官的言行,法院的威信来源于法官的形象。只要法院的干警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提高了,就会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院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抓队伍建设是关键,是一切工作的奠基石。该院党组一班人根据新时期基层法院的工作特点,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抓廉洁办案,树公正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叫响了“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这样的口号。首先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和中层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要求党组成员、党支部委员、中层干部要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党组成员在学习上,先学一步、多学一点、深学一层。思想上积极进取、 敢于开放。工作上,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办案中,勇挑重担,大胆办案,几位院领导二年多来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40余件,起到表率作用,为干警树立榜样。大力进行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整顿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党员干部占全院干警多数的优势,研究、制定、开展了帮思想、帮业务、帮作风,比工作、比纪律、比廉洁、比奉献、比形象的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名非党员,一个庭室比另一个庭室的帮带竞赛活动和开展人人讲学习、 讲政治、讲正气、讲效率、讲廉洁、讲团结、讲奉献、讲形象和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学先进的“比学”活动。沟通了干警的思想,融洽了感情,增进了团结,使干警学习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的风气日渐浓厚,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强化,班子的党风党性得到加强;其次是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树立和加强科学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人有目标、事事有监督、层层抓落实”。几年来,该院结合实际,先后完善和制定了《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监督工作规定》、《法院工作人员职责》、《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立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回避制度的意见》、《审判人员办案具体规定》等,制定并完善案件评查、征求当事人意见等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的自身预防、纠错机制。几年来共修改完善制度38个,废除制度13个,新制定制度10个,并汇编成册,做到人手一册。将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建立了廉政承诺制、诫勉谈话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制度,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由政工、纪检部门具体抓落实并跟踪督查,全面强化对审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执行制度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严肃处理,预防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队伍管理的现代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司法公正;三是建立完善保障机制,努力改善干警的办公办案条件。几年来,在国家、省和县的支持下,加大投入,先后更换购置了12辆办案车辆、囚车,改造羁押室,添置一批电脑实现人手一台,添置一批空调机和办公书柜,改造了内部局域网实现了三级法院联网,使该院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有了很大改善,解决了困扰干警多年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匮乏、落后的局面,为新形势下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四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该院为加强反腐倡廉力度,首先开展向社会公布了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举报录音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线索进行查处。其次,将“五个严禁”规定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风廉政责任状的一项具体内容,由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年终严格考核,实行奖惩兑现。第三,将“五个严禁”卡片发给每一位工作人员,要求随身携带,时时提醒自己,做到警钟长鸣。第四,在该院立案大厅、金江人民法庭等窗口部门将“五个严禁”规定上墙,便于当事人和群众监督。第五,利用媒体在保亭新闻联播时间向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播放该院关于执行“五个严禁”规定的公告,将“五个严禁”规定内容,该院的举报电话、邮箱公布。同时,将公告张贴各乡镇、农场,欢迎干部职工、人民群众对该院工作人员违反“五个严禁”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该院党组还组织党员法官到本单位帮扶联系点什玲镇椰村村委会与农村党员座谈互动,进行“两个务必”再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不断从反面吸取教训,接受教育,敲响警钟。组织党员法官到县看守所与渎职犯罪人员座谈了解,以活生生的具体事例教育大家要慎权、慎重,防微杜渐,消除侥幸心理,切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良训;五是外部监督全面启动。几年来,该院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主动接受县人大、政协及新闻媒介的监督,多次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认真反思和抓好整改。认真办理领导和有关部门督办的案件36件,全部办理完毕并反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旁听8件有影响案件的庭审,安排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69件各类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和社会认可度;六是素质建设长足发展。树立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利用一切机会和条件进行学习,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与自身修养。坚持“人才强院”发展战略,几年投入培训费用约60万元,选派27名干警到国家法官学院及外省参加任职、续职、晋职培训学习,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培训1355人次,促进干警法律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几年来,相继有5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效缓解了该院法官断层的问题;七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几年来,该院进一步明确“调研为审判工作服务、为科学决策服务、为法院科学发展服务”的调研工作思路,高度重视调查研究,通过领导带头、政策引导、制度激励,调研工作深入开展。全院法官在完成审判工作之余,每年撰写各类调研文章一至二篇,其中有1篇被最高人民法院主编的《中国和谐法院理论与发展实务》一书收录、8篇被上级法院学术刊物采用,5篇获省高院调研成果奖。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大力抓队伍建设,增强了凝聚力、向心力,保亭法院队伍成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严司法 护天平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和永恒的主题。怎样才能使我们的司法活动实现公正,让人民满意,这是院党组盯得紧、下大力解决的问题。

  几年来,保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保障、服务并重,着力构建“和谐保亭”为目标,以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构建和谐为己任,积极、稳妥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有力地保障了该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平安建设。该院严格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抓好刑事审判工作,做到既通过“严”消除不和谐因素,又通过“宽”增加和谐因素。“严”的方面主要体现在:根据党和政府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心,抓住重点,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结合法律的规定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具有累犯、故意犯、主犯、首犯、认罪态度差等主观恶意较深、犯罪危害较大的罪犯从严打击,起到震慑作用。“宽”的方面主要体现在: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主观恶性不大、偶尔失足的轻微犯罪,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多判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有效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和不稳定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注重审判工作向庭前、庭后延伸,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法、真心悔改、重新做人;以调解方式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积怨,较好地修复了社会关系。

  2007年以来,审结刑事案件183件256人,审结未成年犯罪案10件12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44件,经调解结案21件,即时清结的12件。成功审理了我省第一起“高考移民”系列案,先后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户籍协管员符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保亭县教育局原办事员李某有期徒刑五年,以受贿罪判处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行贿罪分别判处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原招生办工作人员肖某和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强化调解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以开展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两调联动”机制为核心,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指导思想,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的网络机制,协助乡镇、村委会选配人民调解员,选派业务骨干分片联系指导,发放工作联系卡,建立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联络制度,形成片区调解会与法院的纵向联系,各村调解会之间横向联系相结合的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培训人民调解员。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选择典型案件到试点的乡村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该院还以保城镇千富村、抄茂村和抄抗村作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两调联动”工作试点,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真诚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正确认识和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息诉止争、解决纠纷为目标,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二年多来,审结民商事案件397件,其中调解结案296件,调解率74.56%。今年,该院在上级法院领导下,认真研究应对和解决世界金融危机对保亭的影响采取积极举措,突出抓好协助农村信用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活动,以提高其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良性发展。截止今年10月20日,已审结信用社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案件136件(含诉前调解),实收回不良贷款878.99万元。

  监督支持并重,促进依法行政。行政审判工作贯彻“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的原则,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和六项工作标准,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后,由法院准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对于农村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环保等社会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注重以协调方式处理,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和转化,成功化解了一宗公安行政赔偿纠纷和一宗林业行政许可纠纷案件。又如今年6月份,该院通过对在七仙岭温泉旅游区内违章建房的当事人李某多次说法,成功协助了县建设局对该违章建筑拆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改进执行思路,促进良性循环。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破解“执行难”问题,近年来该院促成县委出台了《关于成立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小组及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19个单位组成的法院执行工作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建立了党委领导协调、部门联动配合、权利义务明确的法院执行协调联动工作新机制。确立了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坚持各部门联动,坚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坚持依法、规范、文明执行,坚持政治、法律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协调联动原则。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各乡镇、国营农(茶)场、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责任查究。去年8月份开始,为了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委成立该县集中清理人民法院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政法委对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负总责,保亭县人民法院承担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县有关部门、单位承担协助配合责任,重点清理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涉及政府及有关部门、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等六类执行积案,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还进一步严格落实执行工作首办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负责,相关庭室负责具体抓的齐抓共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络,对积案进行逐庭、逐人清查,对所有积案进行登记造册,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积案进行分析,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实行“定案件、定人员、定时限”的办法。同时注重执行和解和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使清理工作收到成效,初步实现收结案步入动态良性循环。2007年以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34件,标的金额1393余万元,执行和解结案46件。此外,保亭法院就设立困难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事项,专门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提出了具体建议,促成保亭县人民政府将执行救助专项基金列入财政预算。

  注重普法教育,促进长治久安。围绕和推进“平安保亭”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8年,该院出台了《关于协助乡镇抓好综治维稳整治工作方案》,指导所负责的保城镇、什玲镇和国营新星农场“二镇一场”完善基层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联防会的人员机构建设,指导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督促、协助当地派出所清理近年农村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配合当地党委搞好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使所负责的“二镇一场”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该院几年来,还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保亭”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施依法治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56次组织法官下到全县各个乡镇、国营农(茶)场举办法制讲座和开展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35000余人,分送法律书籍12000册、解答法律咨询3900人次,12次开展“法律进学校模拟法庭”活动,参与师生6500人次。

  勤为民 多奉献

  保亭县人民法院新班子2007年上任以来,以健全利民、便民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司法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营造便捷高效的诉讼环境,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司法和谐促社会和谐。该院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开展(1)为谁掌权,为谁执法,(2)参加革命工作为什么?到法院工作为什么?身后留给单位和自己什么;(3)假如我是英模;(4)如何学英模等专题讨论。使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们从对人民群众态度“生、冷、横、推”这一弱点上下功夫,在日常的工作中,虚心倾听人民意见,为民作主,为民排忧解难。为方便群众,干警不怕苦、不怕累,走村串户,直接把一些民、经纠纷的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快速解决纠纷。院里明确将文明办案、热情服务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做到尽量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份心、少花一分钱”。

  畅通绿色通道,提供诉讼便利。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接待、咨询、立案服务的“绿色通道”,如制作诉讼须知小册子免费发送,投入大量资金将立案流程、便民措施上墙等。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预约节假日立案等措施,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如去年10月份,该院主动上门耐心倾听两名年逾八十、体弱多病,定居国营三道农场的台胞张某和朱某宅基地侵权纠纷的诉求,细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受到群众的称赞。推行首问负责制、立案释明制,依法告知和提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进行诉讼。积极开展立案阶段的调解工作实现息诉罢诉,在立案阶段成功调解85件民商事纠纷。

  加大救助力度,体现司法关爱。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10件案件的当事人办理免、缓交诉讼费21073元。对涉老、涉残和涉农民工等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强化信访申诉,营造和谐氛围。该院认真贯彻最高院新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克服了“申诉难”问题,确保了当事人的申诉权利,消减了涉法上访问题。该院还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分级处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做到逐案登记、跟踪管理、件件答复。完善“院长接待日”和“大接访活动”制度,方便当事人来访。强化全员信访意识,实行“诉前指导、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2007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含院长接待日)1736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16件,向群众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724人次。

  延伸审判服务,彰显人文关怀。该院积极参加县里各项中心工作。该院在人员少、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还尽可能派出精干力量并投入物力财力积极参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林权改革、党建集中整顿、征地、拆迁和法制宣传等工作。该院还心系联手帮扶村的扶贫帮扶工作,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2007年以来,先后出资3000元为保城镇千富村设置法律宣传栏和赠送一套法律宣传用广播器材,同时保城镇千富村和抄茂村中开展“两调联动”活动,民庭的法官亲自手把手对两村的调解人员讲授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传授调解技巧,出资1500元帮助什玲镇椰村村委会改造村田洋灌溉水坝,捐助2000元帮助村民抗旱,捐赠四辆摩托车、一批办公桌椅给村委会,组织干警帮助清理整顿了村容村貌,捐助什玲镇政府2台工作用电脑等,每年七•一前夕慰问了村特困党员,捐助困难群众过冬物品等,确实为农村百姓办实事好事,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

  保亭县人民法院干警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践行司法的人民性,处处以大局为重,无私奉献,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谱写了山区法院加强自身建设的新篇章。

  荣誉榜:

  先进集体:

  2007年保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被海南省高院评为法院系统优秀集体;

  2007年保亭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2008年保亭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机关综合工作三等奖;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立案庭被保亭县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海南省高院嘉奖;

  2009年保亭县人民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个人:

  2007年王叶洪被海南省高院评为海南省法院系统优秀工作者;

  2007年黄盛全被海南省高院评为2007年度优秀法官;

  2007年保亭县人民法院刘家诚和陈会升被海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调解手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7年王开武被保亭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刘家诚被海南省高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唐昌平被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08年保亭人民法院黄盛全被省政法委、省综合委授予“全省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先进个人”;

  2008年 保亭人民法院黄盛全被省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授予“实施法律进学校工程先进个人”;

  2008年王开武被保亭县直工委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8年叶珊茹被保亭县委、县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2009年王开武被保亭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王叶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关博 通讯员 王开武 2009年10月27日 )

 

来源:天涯法律网
责任编辑:保亭县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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