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新闻宣传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自查工作的要求,查找原因,提高案件审理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给2009年的审判工作提供有益指导,保亭法院于12月23日召开了“2008年保亭法院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自查讨论会”。
会上,有关案件的主审法官、庭长都对案件被发回重审和改判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保亭法院副院长杨臣兰、叶珊茹对案件一一进行点评,并对保亭法院的审判人员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要加强责任心,认真贯彻落实“多调少判”的民事案件审判指导思想。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把案件办成铁案。三是各庭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学习,特别是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四是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降低发回重审和改判率。五是各庭长要加强对本庭审判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六是要把法律释明工作做好、做实,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保亭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