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海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发布日期: 2023-09-05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2023) 琼执复130号之一

 

史峻豪:

申请执行人台州多骑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史峻豪国内非涉外仲裁仲裁裁决一案中,复议申请人台州多骑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01执493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琼执复130号《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主文:驳回复议申请人台州多骑科技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琼01执493号执行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