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省高院本级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案件审判(500万以上项目)

<发布日期: 2023-06-01 > <来源:天涯法律网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项目概述如下:案件审判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本级根据依法履职工作需要设置的预算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已经列入法院项目预算规范体系。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本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主要用于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辅助办案人员劳务费、诉讼档案加工和电子卷宗扫描、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运维、多元化解纷调解等与执法办案相关的支出。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依法对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依法审判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海事、环境等第一、二审案件;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依法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假释案件;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依法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的减刑案件和假释案件;受理不服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审理专门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依法审判由省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引起的民商事及行政案件的再审;刑事案件的再审;审理部分本院提起再审和最高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办理相关的下级法院请示案件;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审批中基层人民法院相关案件延长审期的申请;核算案件诉讼费,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申请的审查;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及信访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申诉、申请再审审查及信访等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组织、指导全省法院的调研工作;组织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同处国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办理有关国际司法协助事项;组织本院及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技术工作;领导全省法院的监察工作;开展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对外委托司法鉴定、专家库制定、聘请及工作费用、征集证据、组织实施(含精神病鉴定、骨龄鉴定、DNA鉴定)、鉴定分析、毒品定性定量分析及装备等工作。

2022年年度目标是:审理各类案件6000件以上,结案率达到90%以上,无超审限结案情况,培训法律业务1000人次以上,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高院本级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334件,办结8922件,同比分别上升2.94%和9.81%,结案率95.59%,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安海南建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方面发挥了法治保障作用。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该项目由本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计划,参考往年支出情况,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和财务部门审核,并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2022年该项目申报年度预算1208万元,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核减预算205.47万元,实际安排预算总额1002.53万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实际完成支出643.17万元。主要支出内容为:差旅费245.97万元、培训费130.64万元、公车运维19.23万元、机要邮寄费39.24万元、审判法庭水电费56.78万元、死刑复核费2.08万元、机关安保服务费123.15万元、电子卷宗扫描和办案耗材等126.08万元。

(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在项目实施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修订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如《个人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差旅费和误餐补助费网上审批的暂行规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等,并通过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主动配合省委巡视和专项审计等内外部双重监督,有效规范了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控制了财务和廉政风险。 2022年全年,本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该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按内部控制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按照我院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采购,确保采购过程规范有序,采购结果公平公正。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在项目实施上,我院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修订完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如《个人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差旅费和误餐补助费网上审批的暂行规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等,并通过积极开展内部审计、主动配合省委巡视和专项审计等内外部双重监督,有效规范了各类经济业务活动,控制了财务和廉政风险。 2022年全年,本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方面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2022年高院本级全年受理各类案件9334件,办结8922件,同比分别上升2.94%和9.81%,结案率95.59%,法官人均办案87件,同比增加2件。

1.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全省法院审结4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指导全省法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套代购”、走私、洗钱、养老诈骗、医疗美容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指导全省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976件。依法严惩腐败犯罪,指导全省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207件,审结92件。

2. 公正审理民商案件。高院本级审结民商事案件739件,标的额146.02亿元。与省军区共同设立军地协同法律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军地协同司法服务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涉军法律服务多元一体工作模式,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民三庭牵头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挂牌成立“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种质资源(海南)基地”。民一庭制定《关于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试行)》,服务保障海南天然橡胶产业发展。铁路庭妥善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制定《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试行)及典型案例》,加大对审理涉铁路民商事案件的调研力度。

3.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坚持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相结合,指导全省法院审理行政案件8515件,审结7457件。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副省长连续2年亲自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海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7%以上,同比增长了约2倍。主动向市县“一把手”通报行政诉讼情况,行政庭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形成《关于我省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的调研分析报告》,为各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降低败诉率提供重要参考。

4. 深入破解执行难题。执行联动工作取得新突破,与省住建厅联合会签了《关于依法加强和规范预查封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发建设不动产线上查控系统。指导全省法院执结相关案件128548件,全省法院2022年度执结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144件,结案率80.44%,执行到位金额11462.88万元。

5. 扎实做好申诉复查、审判监督、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工作。立案二庭圆满完成申诉复查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职能作用,并妥善完成将信访职能移交立案一庭工作。审监一庭开展全省法院审监工作调研,与检察院有关部门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交流沟通,强化抗诉案件解纷实效。审监二庭重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深化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一律不予减刑。赔偿办就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调研,推动全省法院不断提高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6. 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审务办等部门牵头围绕加快推进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涵盖院庭长审判监督、信访案件督办、重大敏感案件管控、司法风险防控的“四类案件”监管网络。依托智慧审判系统,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三留痕”“四报告”“四审批”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坚持落实类案强制检索机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一律提交类案检索报告。

7. 全力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涉外审判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动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联络办公室,持续加强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建设,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推动港澳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探索委托外籍律师代为送达新模式,指导第一涉外法庭制定《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中英文版)。建立国际海运等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机制,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海南省法院有管辖权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设立,为海南吸引国际投资、打造涉外服务贸易“新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8. 持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庭审直播工作要求,完善制度建设,制定3个文件,加强对全省法院庭审直播涉敏感信息全面排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工作的要求,对全院裁判文书制作上网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治。推进落实海南省智慧法院深化应用系统项目(民商事公开系统),深化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工作。

9. 提升智慧法院一体化水平。技术处推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的转型升级,深化区块链技术运用,拓宽和升级网上诉讼服务,实现电子送达文书“即送即存”。完成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支持执行案件集约化在线办理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进司法数据管理平台建设,打通“数据孤岛”,对全省司法资源现有数据实现汇聚存储和管理。推进高院机关互联网法庭建设。2022年全省法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音视频调解案件数45611件,运用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开展电子送达案件数144507件,运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平台网上庭审、听证次数8700多次,较2021年均有较大提升。

(2)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2022年度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优化项目绩效目标,使项目绩效目标更贴合工作实际,通过目标设定和考核推动预算项目编制更加精准、执行更加高效、支出更加规范。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经验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把每年的预算绩效自评和监控作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内控的重要工作措施;二是发动和组织机关各项目部门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充分发挥项目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要作用;三是做好宣传,提高机关干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关注,为开展预算绩效自评营造积极客观的氛围。

存在问题:自开展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在设置绩效目标、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等工作经验仍然较为欠缺。

建议:建议贵厅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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